消失的13级台阶
序章
- 转瞬之间,树原亮体内所有的血管全都膨胀起来,从几乎破裂的心脏里挤压出来的血液,在身体里剧烈循环,震撼着全身每一根汗毛。
- 树原亮就在这种阴沉郁闷的空间里,在每时每刻都要面对死亡的战栗中生活了七年。
- 打开推拉式玻璃窗也看不到外面的风景。不过透过塑料板上方的缝隙,能看到阴沉沉的天空,面颊也能感受到潮湿的风。
- 这简直就像是用手指捏起希望的残渣,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 他在这样沉思的时候,可以稍微缓解一下对死亡的恐惧。这是他在实践中学会的一个小窍门,能够使心理稳定下来。
- 是的,那时候,自己顺着台阶往上爬来着。在跟现在一样的死亡恐怖中,顺着台阶往上爬来着。
第一章 回归社会
- 谁也想不到他会因为未婚妻不是处女怒而杀人。
- 看守在法务省文件中的名称是惩戒处理官,一般称为管教官。
- 纯一感觉上半身的血液唰的一下子流空了,脸色变得煞白
- 在服刑期间,他一直有一个问题,至今没有找到答案。自己真是一个犯了罪的人吗?如果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话,服刑还不到两年就能赎罪吗?
- 纯一和田崎向管教官们行礼之后,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才好。他们已经习惯了连面朝哪个方向都要按照命令执行的生活,一时还改不过来。
- 三上纯一的父亲三上俊男
- 才能说罪犯已经重新做人了。至于他们是否还有犯罪的危险,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能沉浸于放他们出去的喜悦就足够了。
- 最终纯一以伤害致死嫌疑的罪名被逮捕。
- 检察官为了达到影响法官心证[插图]的目的,最初在法庭上陈述犯罪事实的时候就详细地叙述了纯一那次离家出走的事,并暗示那次离家出走跟这个案件有关
- 纯一的脸上依然留着少年时代的影子,一双眼睛透出的神情好像总是在一心一意想着一个问题。
- 我不依赖宗教,我要用自己的脑子思考。
- 首先让纯一感到吃惊的是,自己住过的监狱的围墙竟是那么矮。五米高的水泥围墙看上去怎么那么矮呢?自己从监狱里面看它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高耸入云,遮住了整个天空。
- 纯一不得不一直把双手插在裤兜里,微微弓着身子往前走。
- 仅仅是能够在一个谁都看不见的单人卫生间里排便,就像做美梦似的。
- 他故意没问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家,而是将其作为出狱后的一个期待埋在了自己心里。在一个陌生的街道里生活,对于一心想告别过去、重新做人的纯一来说,感觉就像给了他一个美好的未来一样。
- 他怀疑自己没有意识到家里发生了重大变故,继而从他的内心深处,涌上来强烈的自责之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低着头走路了。
- 拉开推拉门,看到自己的房间只有三叠大小,纯一心中仅存的一点点出狱后的喜悦完全消失了。这间屋子的面积跟监狱里的单人牢房一样。
- 但是,幸惠的话越多,越能让纯一听出她是在拼命压抑着跟她表情完全相反的悲伤。
- “我不想跟杀人犯说话。”
- “我还能在学校待下去吗?我可是杀人犯的弟弟。”
- 双手被皮手铐固定着,被关了整整一个星期。吃饭时要像狗一样把嘴伸进放在地上的盆子里吃,大小便都拉在裤子里。那是一段极其残酷的经历。那时候纯一被折磨得思考能力都麻痹了,虽然收到了父亲的信,但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 纯一无话可说。他垂着头走出弟弟的房间,在黑暗的公寓走廊里,一边走一边想着怎样在回到父母亲身边前将眼泪全都咽进肚子里去。
- 13名。 检察官对这个数字皱起眉头,数了数从死刑判决到死刑执行需要多少道手续,得出的数字也是13。 13级台阶。
- 在他的心中确实存在说不清道不明的疑惑,但疑惑并不能成为证据。
- 因为你有前科,所以警察有时会对你表现出你认为不必要的强硬态度,你不必介意。”落合说道,“但是,如果遇到不合理的事情,你也不要有顾虑,要及时告诉我,我会使用一切手段保护你的人权。”
- 必须到那个镇子去——纯一想到这里,后背直冒凉气。
- 在社会上一般人的眼里,也许这就是自己的真实形象吧。纯一感到屈辱。如果没有媒体那样的报道,弟弟明男也许就不会被周围的人戳脊梁骨,早就高中毕业了。
- 总是想起那天的事,十年前那天。”
- 随着一天天变成大人,多余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 大妈客气地笑着说了句“纯一,好久不见”,转身就走了。纯一发现大妈还没等转过身去,脸上就浮现出恐惧与嫌恶的表情。
- 从陡坡上往下滚是很容易的,难的是在平坦的道路上行走。
- 纯一吃了一惊:一个以管教官为职业的人竟然对假释出狱的犯人道歉
- “是吗?”南乡喜色满面地回过头来看着纯一,“真了不起啊!没想到你还会使用这么高级的机器!”
- “为一个死刑犯昭雪冤案。”
- 纯一感到头晕目眩。他强忍着坐在那里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惩罚吧。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名叫“偶然”的惩罚。
- 情状证人
第二章 事件
- 有前科的人回归社会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但是他才出狱两天,应该更快乐才是啊。
- 人一旦犯了罪,就无可挽回地破坏了自己原有的生活环境。
- 南乡有点生气,想批评纯一说话声音太小,但一想这里又不是监狱,就没吱声。
- 虽然规模都很小,但足以让人们都能过上不算太富裕也不算太穷的生活,整个小镇没有经济衰退的迹象。总之,中凑郡是个充满活力的小镇。
- 抹了头油的头发油光锃亮,宽宽的额头下一双闪光的大眼,给人以精力旺盛的形象,正是法庭上见过的那个人,一点没变。
- “不是的,不会的。”纯一慌忙回答,他在心里却说: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我是不会来的。我没有错,挑起事端的是你儿子!
- 以前他一直在心中怜悯自己,一直认为自己是正当的,甚至认为是命运捉弄自己,现在这些想法突然全都消失了。他没有办法填补内心的空白,所以感到非常狼狈。
- 由于经常为了讨好别人装出笑容,脸上刻满了皱纹
- 匆匆赶到父母家的宇津木夫妇,看到的却是遭到斧头之类大型木工工具袭击后惨死的父母的尸体。
- “不,不是有没有人来的问题……”
- 杉浦律师脸上浮现出轻蔑的笑容。这让纯一对杉浦律师有了敌意。
- 启介一时变得精神恍惚,清醒过来以后,又返回电话机旁,为父母叫了救护车。挂断电话后,他又想起了在路上看到的摩托车事故,不过在慌乱之中忘了已经叫过救护车了,于是又叫了一辆。二十分钟后,三台救护车和临时派出所的警察赶来了。
- 树原亮当时二十二岁,由于少年时代就有过不良行为,二十岁以后又有过小偷小摸行为,受到监护观察处分。他的监护人就是被害人宇津木耕平。
- “审判这东西全看走运不走运。被告人的律师、检察官、法官等凑在一起,完全可以左右一场审判。有这样的说法:如果被告人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性,男法官就会作出较轻的判决,反之,女法官就会主张严惩。这也是自由心证主义。哈哈……
- “悔改之心什么的,别人能做出判断吗?犯了罪的人是否真正从内心反省,从外表怎么能看出来呢?”
- 如果他自己身上没有背负着犯罪前科的话,也许不会如此同情一个死刑犯。
- “这是秘密,我只能告诉您,委托人是一位匿名的热心慈善事业的人。他反对死刑制度,是一个很有骨气的人。”
- 这个解释没能说服纯一:“谁干不一样?证据就是证据。”
- 他说当时他处于一种死亡的恐惧之中,他在死亡的恐惧之中上台阶。”
-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1点半了,开始倾斜的阳光使周围新鲜的绿叶在逆光中格外显眼。淡淡的光线照射下的木造房屋,看上去就像落后于时代潮流的古代遗迹。
- 从被判处死刑的那一刻起,他就跟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
- “律师嘛,就是为了让人们信任而存在的。”南乡笑着说道,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当然,这只不过是理想主义的说法。”
- 冈崎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因为我确实受到过南乡先生很多关照。”听冈崎这么说,南乡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
- 南乡抬头仰望夜空。南方天空上,星星都被乌云遮住,一颗也看不到了。 梅雨季节马上就要来临了。
第三章 调查
- “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哥哥。”
- 早上的电视新闻报道说从今天开始进入梅雨季节,不过虽然阴着天,却没有下雨的迹象。
- 纯一对杉浦律师没有什么好感,但一看到名片,马上感到自己这个有前科的人有了强大的后盾,甚至有了一种无所畏惧的感觉。
- 纯一痛感对死刑判决提出疑问对于被害人亲属的感情是多么残酷的蹂躏。在他们这里,任何道理都是说不通的。
- 在这个国家里,你刚成为恶性犯罪的受害者,整个社会突然就成了你的加害者。而且无论他们怎么欺负你这个被害人,也没有人来向你谢罪,也没有人承担责任。
- “大约1000万。这是法律规定的人命的价钱。”南乡说完又加上一句,“但对于被害人来说,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赔偿。”
- 造成记忆丧失的交通事故是被告人从犯罪现场逃走途中发生的,更重要的是,他以丧失记忆为由,没有向被害人遗属谢罪,也没有表示进行经济补偿,因此法庭只能认为他没有一点悔过之心。
- 纯一急忙将视线移到别处,但是那个凄惨的景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大脑里。
- 人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
- “是啊,有时感觉自己就跟囚犯一样,而且宿舍里住的都是管教官,世界就更小了。有的人很快就能习惯这种环境,有的人永远也习惯不了这种环境。”
- 在日本的法庭上,警方搜集到的证据,无须全部公开,也就是说,警方认为没有必要公开的证据,可以不公开。如果警方故意将某些证据视为没有必要,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就有可能被隐瞒起来。
- 检察官都是通过了司法考试的精英,是一些不交流感情、只将法律作为武器宣扬正义的人。
- 那所木造宅邸看上去阴森森的,从屋檐上滴落下来的雨滴,简直就像是宅邸在流血流泪。
- 被害人的死亡推定时间是晚上7点左右,在摩托车事故现场发现树原亮的时间是晚上8点30分,也就是说,在这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树原亮上过台阶。
- 犯罪所破坏的并不仅仅是眼睛看得到的东西,而是深深地侵入人们心中,破坏了人们心中最根本的东西。而且,人们将被这个根本性的伤害长久地困扰。
- 只要罪犯在现场摘掉手套,就肯定会留下潜在指纹。
- 被纯一打死的那个年轻人和他父亲跟被害人宇津木夫妇是熟人!
- 树原亮真的上过台阶吗?”
- “好消息是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一半。”“坏消息呢?”“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半没有完成。”
- 其实,关于恩赦的适用范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也就是说,恩赦是由那些手握行政大权的人随意发布的,适用范围也看他当时的心情如何。
- 纯一狼吞虎咽地吃着好几年没有吃过的寿司,心想,要是能让父母也吃上这么好吃的寿司就好了。
- “至于理由,我也不知道。委托人不希望三上纯一参与调查工作。”
- 纯一第一次看到南乡发怒,吃了一惊。在他被逮捕后近两年的时间里,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一人为了维护他发过怒。
- 铝粉检测法只适用于潜在指纹还新鲜的情况。”
- “因为法务大臣不遵守法律。”南乡笑了,“在执行死刑的问题上,谁都不那么认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执行的死刑几乎都是违法的。”
- “这说明凶器、存折、印鉴都还躺在山里的某个地方。已经完成了搜索的范围,是那些证据最安全的隐蔽场所。”
- 纯一抬起头来。那种奇怪的感觉突然变成一头凶暴的野兽,正在向他毫无防备的身后突袭而来。
- 罪犯性命的轻重,跟他所犯罪行的轻重是成反比的。所犯罪行越重,罪犯的性命就越轻。
- “执行死刑,”南乡低下头说道,“那是管教官的工作。”
第四章 过去
- 广告上只写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做的工作,工作内容为:改造罪犯,引导罪犯重新做人,防止罪犯隐藏或销毁罪证,保证对拘留中的被告人的公正审判……
- 虐待囚犯的看守被囚犯告上法庭,同情囚犯的看守反而被囚犯利用,结果受到了处分。监狱不再是教育人改造人的地方,而成了人与人钩心斗角的地方。
- 教育刑主义
- 刑法史上有两种理论:一种是报应刑论,主张刑罚是对犯罪者的报复;另一种是目的刑论,以教育改造犯罪者、消除社会威胁为主。这两种思想经过长期争论,最后结合两者的长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刑罚体系的基础。
- 监狱管教官这个世界里,是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的等级社会。如果当不了大官,什么也干不成。他现在已经踏上第一级台阶了。
- 由于缝在死刑犯们衣服上的囚犯号码最后一个数字都是“0”,所以东京拘留所新4号楼二层,被称为“0号区”。
- “走路时尽量不要发出脚步声,绝对不要站在死囚牢房门前。”“为什么?”“死刑犯会以为是来接他去执行死刑,陷入极度恐慌。”
- “他们总是在黄昏时到来。那就是死神啊。只要有一辆黑色公车吱的一声停在办公室前面,就危险了。”
- 法律本来应该放在第一位,但在这里,一个内部通知却更具有效力。作为一个法治国家,这是不能被允许的。
- 南乡看到的检察官胸前那枚检察官徽章,也叫“秋霜烈日徽章”,代表执行刑罚的严厉意志。秋天的寒霜和夏天的烈日,都是检察机关的象征。
- 不可思议的是,小学生时代的一些事情,在他的记忆中复苏,那是在牙科候诊室里等待时的不安感,被护士叫到名字时想逃走的紧张感。
- 被选中来执行这个任务的人都是在平时的工作中表现特别出色的。本人没有疾病,家里没有病人,妻子不在怀孕期间,本人也不在服丧期间。
- 为什么是三个按钮呢?这是为了让三个死刑执行官分不清楚到底是谁把死刑犯送上西天的。
- 只要法律规定还要维持死刑制度,就必须有人去做执行死刑的工作。
- 在翻阅服刑记录的过程中,南乡渐渐觉得轻松起来。对死刑犯的憎恶不是源于他的意志力,而是自然地从内心深处涌上来的。
- 但是,那天晚上南乡一夜都没睡着。后来他才深切意识到,死刑前夜的那个晚上,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个安眠之夜。
- 但是,如果这个社会认可私刑,社会就会陷于无秩序状态。因此,必须由第三者,也就是国家机器行使刑罚权,来代替被害人亲属做他们想做的事。是人都有复仇心,所谓复仇心,就是对失去的人的爱。只要法律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包括死刑在内的报应刑思想就应该被认可。
- 频繁调动工作,意味着他正在踏上晋升的台阶。
- “是啊,”南乡说,“可是,日本人一边在心里想着坏人应该被判处死刑,一边在公开场合冷眼看待说出这种话的人。这就是真实想法与说给别人听的话完全背离的日本民族的阴暗心理。”
- 如果他选择杀死全家再自杀,杀死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后,即便自杀不成,不要说死刑,连无期徒刑都判不了。
- 死刑犯真诚悔过,难道这不是因为他们被判了死刑才收到的效果吗?也就是说,以报应刑论为基础的死刑判决制度,引出了悔过之心这个教育刑论希望达到的目标,这种现象难道不是一种绝妙的讽刺吗?
- “开始,我对被告人也是恨之入骨,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但是,被告人从小家境贫寒,没有学历,饱尝人世间的辛酸,最后由于太相信朋友而负债累累。考虑到以上情况,我在希望判处被告人死刑的问题上犹豫了。如果我走的是像他那样的人生道路,说不定我也会像他对我的家人做过的那样,去伤害别人。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主张无罪释放被告人,而是希望被告人在监狱里一直活下去,为我的父母和哥哥祈祷冥福。”
- 明天就要执行的死刑到底是为了谁?南乡和冈崎有必须杀死160号的理由吗?违背被害人遗属的意愿,给予犯罪者绝对报应,这不是精神上进一步伤害被害人的行为吗?
- 说明在用一刀切的法律制度处罚罪犯的时候,人们的感情多种多样,太复杂了。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 听到神的话,南乡觉得自己的头就像遭到了重击。160号犯的罪,神都赦免了,可是人类不赦免。
- 开始南乡以为妻子是因为他执行了死刑而在心里埋怨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妻子的不满在别的地方。妻子生气,是因为丈夫没有跟她说实话。
- 把孩子的将来放在第一位来考虑,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不是真心相爱,而是来自意志力的团结了。
- 南乡已经决定辞去管教官的工作,只要利用好退职金和这次昭雪冤案的报酬,不但足够送孩子上大学,还可以让南乡重振父亲传下来的家业,开一家糕点铺。到那时再把一切都告诉妻子,请求妻子继续跟他和孩子一起生活。
- 维持死刑制度的既不是国民也不是国家,而是杀人犯自己!”
- “这就像治牙一样,不想治的时候,就尽量往后拖,拖到后来知道没法再拖了,就一口气全给治了。”
- 但是,日本的无期徒刑跟外国的终身刑不一样,不会一辈子都被关在监狱里。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囚犯,十年以后就可以成为假释审查的对象。不过嘛,实际上平均十八年,就可以回归社会了。”
- “被害人是一个监护人对吧?那么他应该有一本观察者记录,在观察者记录里,详细地记录着被监护人的情况。”
- 监狱是惩罚犯罪者的地方呢,还是通过教育矫正犯罪者反社会人格的地方呢?实际上,现在的监狱里几乎没有人格教育,只知道用规则约束犯罪者,让他们劳动。结果呢,犯罪者出狱后再犯率高达48%,
- 但是,一想起两年前的情形,他除了杀死佐村恭介,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作恶的不是自己,而是被害人。
- 虽然这是最后一次穿警服了,但是南乡没有一点留恋,反而觉得神清气爽。同事们高兴地为他送行。南乡接过曾经是他的部下的女管教官献上的一束鲜花之后,发表了简短的告别辞,为自己二十八年的管教官生活打上了终止符。
- 在同样犯了应该被判处死刑的重罪的情况下,即便是多杀了一个人,审判的时间都要延长。也就是说,杀的人越多,杀人凶手活的时间越长。
- 容易冲动、性格暴戾的人,大多数都难以悔过自新。虽然本人也能意识到自己容易冲动,但是由于控制不住内心的攻击性冲动,也就丧失了悔过自新的决心。
- 南乡更深刻地体会到,阻挡有前科的人悔过自新重返社会的障碍有多厚。
- 凡事不要先入为主,要耐心地去发现各种线索。
- 董事长看着纯一,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不过很快又变成了笑脸,然后请二人在沙发上落座。
- 树原亮很敬慕他的监护人,所以很努力地工作。
- “听说他跟儿媳妇的关系不好,最多也就是这种程度吧。” “儿媳妇就是宇津木芳枝吗?”
- 为了给树原亮的冤案昭雪,得跑多少路啊。
- 也许由于树原亮被逮捕,凑大介感到两人之间的友情变得令人痛苦了吧。纯一突然想到了自己的朋友,自从他被捕以后,一个都没见过,他们一定都在回避现在的纯一。
- 在法务大臣办公室,由第13个批准者,也就是最后一个批准者——法务大臣作出最后的判断。
- 签署《死刑执行命令书》是法律规定的法务大臣的职责,如果放弃自己的职责,一开始就应该拒绝就任法务大臣。无视法律,自己不喜欢的事就不做,只是占据着权力的位置,对此法务省的职员们都非常不满。
第五章 证据
- “直到现在你还这么想吗?”“怎么了?难道这不是人之常情吗?”
- 有罪的不是我,是这个欺负弱者的社会!”
- 自己的愤怒恐怕不是义愤,也有私愤。
- 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本人意识不到的攻击型冲动的开关,这个开关会由于受到某种刺激被打开,结果血冲上头,失去控制犯下杀人罪。这是一种不仅被害人难以预测,就是加害者本人也不能预测的突发性行动。
- 南乡突然感到一种奇怪的躁动。这种内心的躁动与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攻击型冲动一样,虽然使人感到茫然不安,却搞不清具体是什么。
- 只要进过一次监狱,就永远不会戴手表了,因为手表会让人联想到手铐。
- “我还要和他一起拼命工作。”死刑犯树原亮唯一的朋友凑大介非常平静地笑着答道,“就像以前那样。”
- “遗产?”由于南乡和纯一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都不由自主地向前探着身子,“怎么回事?难道说,遗产继承人是真正的凶手?”
- 纯一心中的疑问还有两个:一个是为什么监护观察记录从犯罪现场消失了,还有一个是被害人的儿子和儿媳对凶手表现出强烈的复仇情绪,谁也不会相信他们那极端愤怒的样子是在演戏。
- “不,我是B型。”纯一很不情愿地说,“跟凶手一样。”
- 十三佛之一的不动明王!”
- 至少还能看到一部分石头台阶和大雄宝殿的屋顶什么的。”
- 消失的证据一定被埋在那里。
- 纯一心想,这位不动尊菩萨,在向谁发火呢?被埋在地下二十年,在没有人参拜的黑暗中,一直对什么事情怒火中烧呢?
- 大概是因为吸进了大量的霉菌吧,两个人都开始流鼻涕。
- “如果宇津木耕平确实那样做了的话,”南乡继续说道,“敲诈的对象可能就不仅仅限于被监护对象,也包括那些已被解除了监护观察的有前科的人。这些人老老实实,认真地生活,作为社会一员的地位也在提高。他们的地位越坚实,宇津木耕平敲诈的破坏力就越大,积怨也就越深。”
- 是的,凶手的名字就在存折上,所以他把存折拿走了。
- 计算机筛出的十年前杀害宇津木夫妇的真正的凶手,是两年前因伤害致死罪被逮捕的那个叫三上纯一的青年。
第六章 处以被告人死刑
- 中森的脑海里浮现出打开了重审之门的划时代判决“白鸟决定[插图]”。“存在疑点时其利益归被告人”这一铁则,也适用于再审制度。
- 应该登上13级台阶的不是树原亮,而是三上纯一!
- 冈崎又说了句“已经无法停止执行了”,就挂断了电话。
- 您的意思是说,三上为了获得成功的报酬,故意给自己加上一个杀人的罪名?”
- 法律这个东西,常常有被权力一方恣意滥用的危险。
- 如果杀了人没有悔改之意的话,就只有被判处死刑吗?
- 中森坚定地说:“因为我想看到正义被伸张。仅此而已。”
- 他想看看十年前离家出走时去过的那个地方,想重新反省一下自己犯的罪。
- 他和南乡没有搜索佛像内部的空洞,尚未发现的存折会不会被藏在佛像内部的空洞里呢?
- 纯一皱起了眉头。一定是什么地方搞错了。无论怎么想,自己的指纹都不会留在证据上。
- 但是,为什么证据上会检出自己的指纹呢?纯一完全搞不明白。
- 对方回答说:“我是南乡正二的双胞胎哥哥,南乡正一。” “你来这里干什么?” “只让我一个人上了大学,”南乡正一微笑着说道,“我要把欠我弟弟的还给他。”
- 现在,南乡打算向中凑郡里唯一的自己人求援。那个人就是付出高额报酬、要为树原亮昭雪冤案的委托人——阳光饭店的董事长安藤纪夫。
- 他看见驾驶座上的人是南乡,但扭头再看那辆车,发现不是他们一直使用的那辆本田思域。
- 南乡点头表示同意,然后微笑着看了看安藤露在短袖衫外面的两只手腕。这位阳光饭店的董事长,哪个手腕上都没有戴手表。
- 13级台阶!这是毁灭的预兆吗?
- 跟安藤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杉浦律师就打来电话,说委托人不希望三上纯一参加调查。由于这个巧合,南乡断定刚刚见过纯一的安藤就是委托人。
- 南乡差点笑了。现在的他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证据被发现,对于真正的凶手来说,意味着极刑。如果十年前的存折被纯一找到了,安藤拼了命也要夺回去。
- 佛教为那些只靠大慈大悲无法挽救的愚昧众生准备了这尊破坏神。
- 但是纯一知道,能够救树原亮的命的,不是这尊木雕佛像,而是自己。
- 百万元为单位的转账记录立刻映入眼帘,转账人的名字都是安藤纪夫。
- 许诺给纯一和南乡的高额报酬,说穿了实际都是纯一的父亲支付的。不让纯一参加调查工作的理由,把纯一的指纹印在假证据上的方法,一下子都被纯一看破了。
- 如果委托人亲自捏造的,故意埋在陡坡的泥土下的印鉴和小手斧不能再作为证据,就不能让纯一代替树原亮被送上绞刑架。
- 纯一心想,这位父亲有杀死自己的权利。两年前,自己杀死了他的儿子佐村恭介。作为父亲,他应该有报仇的权利。
- 看到纯一在犹豫,光男吼叫起来:“小手斧和印鉴!还应该有存折!”
- 南乡这次绞死杀人犯的场所,不是拘留所里的刑场。
- “在这个决定的背后,有人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你永远都不要忘记他们。”
终章 两个人做的事
- 于是佐村光男加入了反对死刑制度的运动,从中收集有关树原亮的信息。当他得知死刑犯树原亮恢复了有关台阶的记忆之后,就决定把伪造的证据埋在因山体滑坡已经消失的增愿寺大殿外面的石头台阶附近。
- 捏造证据陷害纯一,将其送上绞刑架,能否构成杀人未遂罪或故意杀人预备罪?不管定什么罪,都涉及绞刑这一行为是否也属于刑法中“杀人”的构成要件。
- 原管教官绞杀了一个如果送上法庭肯定会被判处死刑的人,结果以杀人嫌疑被起诉。是杀人罪,还是伤害致死罪,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难,无论怎么判似乎都不奇怪。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案子。
- 这位看上去落魄潦倒的律师血气方刚。“无论南乡说什么,我都要从始至终主张他是无罪的。为了正义,我只能这样做。”“加油!”中森笑了。这不是讽刺也不是嘲笑,只希望最后的判决是:无罪释放。
- 回到他们租的那个简陋的公寓里以后,尽了最大的努力之后取得了成功的充实感,使他们兴奋不已,喝酒一直喝到天亮。那时候,纯一发自内心地笑着,被晒得黑黑的脸始终是笑眯眯的。
- 手势制止了他:“一直到公判开始,我要每天说这句话,不厌其烦地说。
- 南乡压抑着涌上心头的情感,低下头说道:“离婚是理所当然的。我老婆人不坏,丈夫是杀人犯嘛。”
- 南乡先生不但救了树原亮的命,也救了我的命。
- 我和佐村恭介都在上高中的时候,就在中凑郡认识了。
- 我们预计在胜浦逗留四天三夜,我认为那时我们两个人都很笨。我们的脚就好像没有踏在地面上,说话时也好,行动时也好,就像飘浮于半空。整天都在梦中,却又拼命追求现实感。我胸中一阵阵躁动,其实就是想得到友里的身体。现在看来,那只不过是孩子为了变成大人,想逞能而已。
- 但是接待我的刑警对我说,强奸罪属于亲告罪,必须由本人亲自告发,别人是不能代替的。只要被害人本人不告,就不能向罪犯问罪,说什么这叫“不告不理”。那个刑警还问我:“被害人是处女吗?”他并不是在拿我开玩笑,法律确实是这样规定的。只有处女膜被损伤才属于伤害行为,可以定为强奸致伤罪,但必须由本人亲自告发。
- 伤害罪只适用于肉体创伤,毁灭的人心却无人理睬。
- “我和你都是无期徒刑,”南乡看完纯一的来信,小声嘟囔着,“永远没有假释。”
- 这就是有伤害致死罪前科的青年三上纯一和夺去过三条人命的原管教官南乡正二两个人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