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美

朱光潜

  • 艺术虽与“实际人生”有距离,与“整个人生”却并无隔阂;因为艺术是情趣的表现,而情趣的根源就在人生;反之,离开艺术也便无所谓人生,因为凡是创造和欣赏都是艺术的活动。

开场话

  • 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业。

一 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

  • 这种脱净了意志和抽象思考的心理活动叫作“直觉”,直觉所见到的孤立绝缘的意象叫作“形象”。美感经验就是形象的直觉,美就是事物呈现形象于直觉时的特质。

二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

  • 看正身,看现在,看自己的境遇,看习见的景物,都好比乘海船遇着海雾,只知它妨碍呼吸,只嫌它耽误程期,预兆危险,没有心思去玩味它的美妙。持实用的态度看事物,它们都只是实际生活的工具或障碍物,都只能引起欲念或嫌恶。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我们一定要从实用世界跳开,以“无所为而为”的精神欣赏它们本身的形象。总而言之,美和实际人生有一个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

三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宇宙的人情化

  • 真正的美感经验都是如此,都要达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在物我同一的境界中,移情作用最容易发生,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分辨所生的情感到底是属于我还是属于物的。

四 希腊女神的雕像和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美感与快感

  • 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而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

五 “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美感与联想

  • 联想是妨碍美感的。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却不免带有思考。在美感经验中我们聚精会神于一个孤立绝缘的意象上面,联想则最易使精神涣散,注意力不专一,使心思由美感的意象旁迁到许多无关美感的事物上面去。

六 “灵魂在杰作中的冒险”——考证、批评与欣赏

  • 把快感认为美感,把联想认为美感,是一般人的误解,此外还有一种误解是学者们所特有的,就是把考证和批评认为欣赏。
  • 研究“来源”的问些什么问题呢?莎士比亚大概读过些什么书?他是否懂得希腊文?他的《哈姆雷特》一部戏是根据哪些书?这些书他读时是用原文还是用译本?他的剧中情节和史实有哪几点不符?为了要解决这些问题,学者们个个在埋头于灰封虫咬的向来没有人过问的旧书堆中,寻求他们的所谓“证据”。
  • 考据所得的是历史的知识。历史的知识可以帮助欣赏却不是欣赏本身。欣赏之前要有了解。了解是欣赏的预备,欣赏是了解的成熟。

七 “情人眼底出西施”——美与自然

  • 美感是什么呢?从积极方面说,我们已经明白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而这种形象是孤立自足的,和实际人生有一种距离;我们已经见出美感经验中我和物的关系,知道我的情趣和物的姿态交感共鸣,才见出美的形象。从消极方面说,我们已经明白美感一不带意志欲念,有异于实用态度,二不带抽象思考,有异于科学态度;我们已经知道一般人把寻常快感、联想以及考据与批评认为美感的经验是一种大误解。
  • 一、最简单的形象的直觉都带有创造性。
  • 美的欣赏也是如此,也是把自然加以艺术化。所谓艺术化,就是人情化和理想化。

八 “依样画葫芦”——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错误

  • 自然本来混整无别,许多分别都是从人的观点看出来的。离开人的观点而言,自然本无所谓真伪,真伪是科学家所分别出来以便利思想的;自然本无所谓善恶,善恶是伦理学家所分别出来以规范人类生活的。同理,离开人的观点而言,自然也本无所谓美丑,美丑是观赏者凭自己的性分和情趣见出来的。
  • 法国画家德拉库瓦说得好:“自然只是一部字典而不是一部书。”人人尽管都有一部字典在手边,可是用这部字典中的字来作出诗文,则全凭各人的情趣和才学。

九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艺术与游戏

  • 读诗就是再作诗,一首诗的生命不是作者一个人所能维持住,也要读者帮忙才行。读者的想象和情感是生生不息的,一首诗的生命也就是生生不息的,它并非一成不变的。一切艺术作品都是如此,没有创造就不能有欣赏。
  • 苦闷起于人生对于“有限”的不满,幻想就是人生对于“无限”的寻求,游戏和文艺就是幻想的结果。它们的功用都在帮助人摆脱实在的世界的缰锁,跳出到可能的世界中去避风息凉。人愈到闲散时愈觉单调生活不可耐,愈想在呆板平凡的世界中寻出一点出乎常轨的偶然的波浪,来排忧解闷。所以游戏和艺术的需要在闲散时愈紧迫。就这个意义说,它们确实是一种“消遣”。

十 空中楼阁——创造的想象

  • 艺术和游戏都是意造空中楼阁来慰情遣兴。现在我们来研究这种楼阁是如何建筑起来的,这就是说,看看诗人在作诗或是画家在作画时的心理活动到底像什么样。
  • 知道它像什么样,这种心镜从外物摄来的影子就是“意象”。
  • “分想作用”就是把某一个意象(比如说鸦)和与它相关的许多意象分开而单提出它来。这种分想作用是选择的基础。
  • 诗有可以解说出来的地方,也有不可以解说出来的地方。不可以言传的全赖读者意会。在微妙的境界我们尤其不可拘虚绳墨。

十一 “超以象外,得其环中”——创造与情感

  • 二、诗人于想象之外又必有情感。
  • 总之,艺术的任务是在创造意象,但是这种意象必定是受情感饱和的。情感或出于己,或出于人,诗人对于出于己者须跳出来视察,对于出于人者须钻进去体验。情感最易感通,所以“诗可以群”。

十二 “从心所欲,不逾矩”——创造与格律

  • 三、在艺术方面,受情感饱和的意象是嵌在一种格律里面的。
  • 格律的起源都是归纳的,格律的应用都是演绎的。它本来是自然律,后来才变为规范律。
  • 格律不能束缚天才,也不能把庸手提拔到艺术家的地位。如果真是诗人,格律会受他奴使;如果不是诗人,有格律他的诗固然腐滥,无格律它也还是腐滥。

十三 “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创造与模仿

  • 凡是艺术家都须有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匠人。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只有匠人的手腕而没有诗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创作;只有诗人的妙悟而没有匠人的手腕,即创作亦难尽善尽美。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

十四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天才与灵感

  • 凡是艺术家都不宜只在本行小范围之内用功夫,须处处留心玩索,才有深厚的修养。鱼跃鸢飞,风起水涌,以至于一尘之微,当其接触感官时我们虽常不自觉其在心灵中可生若何影响,但是到挥毫运斤时,它们都会涌到手腕上来,在无形中驱遣它,左右它。

十五 “慢慢走,欣赏啊!”——人生的艺术化

  • 滥调起于生命的干枯,也就是虚伪的表现。“虚伪的表现”就是“丑”,克罗齐已经说过。“风行水上,自然成纹”,文章的妙处如此,生活的妙处也是如此。在什么地位,是怎样的人,感到怎样情趣,便现出怎样言行风采,叫人一见就觉其谐和完整,这才是艺术的生活。

第一章 颜色美

  • 拿科学方法来做美学的实验从德国心理学家斐西洛(Fechner, 1801—1887)起
  • 实验美学在理论上有许多困难,这是我们不容讳言的。第一,美的欣赏是一种完整的经验,而科学方法要知道某特殊现象恰起于某特殊原因,却不得不把这种完整的经验打破,去仔细分析它的成分。
  • 颜色心理学所要研究的就是这个问题。概括地说,颜色的偏好一半起于生理作用,一半起于心理作用。
  • 据一般实验的结果,儿童大半欢喜极鲜明的颜色,红、黄两色是一般儿童的偏好。
  • 三、联想类(associative type):这类人看颜色,往往立刻就想到和它有关联的事物
  • 四、性格类(character type):在这类人看,每种颜色都像人一样,都各有特殊的性格。
  • 布洛承认颜色的性格起于移情作用,而却否认它起于类似联想。依他说,在见颜色具有性格时,我们先把物对于我所生的生理的影响移还到物的本身上去,然后再把物理的性质(如温暖、沉重、力量等等)译为心理的性格(如和蔼、豪爽、狡猾等等)。
  • 属“性格类”者感觉颜色时恰能做到我们所说的“物我的同一”。他以整个的心灵去观照颜色,而却不自觉是在观照颜色,以至于我的情绪和色的姿态融合一气,这是真正的美感经验。
  • 颜色的配合有一条极重要的原理,就是布洛所说的“重量原理”(weight principle)。依这个原理,较深的颜色应该摆在较浅的颜色之下,如果把浅色放在深色之下,我们就觉得上部太沉重,下部基础太轻浮,好像站不稳似的。
  • 我们在自然界中常见深色在下,浅色在上,海的颜色通常较深于天的颜色,山脚的颜色通常较深于山顶的颜色。我们对于上浅下深习以为常,猛然间看见习惯的次第颠倒过来,便不免感觉不快。颜色的重量原理即起于此。
  • 什么颜色才宜于相配合呢?据一般科学家的研究,最宜于配合的是互为补色的两种颜色,补色(complementary color)就是两种色光相合即成白色的颜色。红色和青色、蓝色和黄色都是补色。

第二章 形体美

  • 建筑风格的变化就是以线为中心。希腊式建筑多用直线,罗马式建筑多用弧线,“哥特式”建筑多用相交成尖角的斜线,
  • 第一,它是节省注意的结果。有规律的线比杂乱无章的线容易了解,所耗费的注意力较少,所以比较能引起快感。
  • 所以规律之中寓变化,变化之中有规律,是艺术上一条基本原理。
  • 第四,我们虽不赞成旧心理学家以联想作用解释一切美感经验,但是却不否认联想可以影响美感。
  • 美的形体无论如何复杂,大概都含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平衡(balance)或匀称(symmetry)
  • 我们何以欢喜平衡、匀称的图形呢?有一派学者以为它像简单的线形一样,也应该拿筋肉感觉来解释。我们看匀称的形体时,两眼筋肉的运动也是匀称的,没有某一方特别多费力,所以我们觉得愉快。
  • 短边和长边的比例须与长边和长短两边之和的比例相等,这就是说,短边和长边须成1∶1.618或5∶8(如第十一图)。他们把这种比例叫作“黄金分割”(golden section)。
  • “黄金分割”是最美的形体,因为它能表现“寓变化于整齐”这个基本原则。太整齐的形体往往流于呆板单调,变化太多的形体又往往流于散漫杂乱。整齐所以见纪律,变化所以激起新奇的兴趣,二者须能互相调和。
  • 黄金分割”是最美的形体,因为它能表现“寓变化于整齐”这个基本原则。太整齐的形体往往流于呆板单调,变化太多的形体又往往流于散漫杂乱。整齐所以见纪律,变化所以激起新奇的兴趣,二者须能互相调和。“黄金分割”一方面是整齐的,因为两对边是相等的;一方面它又有变化,因为相邻两边有长短的分别。
  • 依美国文艺心理学家帕弗尔(Puffer)的研究,凡是貌似不平衡的第一流作品其实都藏有平衡原则在里面。她把这种隐含的平衡叫作“代替的平衡”(substituted symmetry)
  • 用两件东西摆在一个固定的平面之上,如果要把它们摆得美观,轻的东西须离中心较远,重的东西须离中心较近。这就是“代替的平衡”的原则。

第三章 声音美

  • 英国文艺批评学者佩特(W. Pater)说过,一切艺术到精微境界都求逼近音乐;因为艺术须能泯灭实质与形式的分别,而达到这种天衣无缝的境界的只有音乐。
  • 二、近代实验美学所最注意的就是音乐,所以对于音乐研究的成绩之丰富远过于其他艺术。关于音乐的实验材料可区分为四大类:(一)关于听音乐者的反应的分别;(二)关于音乐与想象的关系;(三)关于音乐与情感的关系;(四)关于音乐与生理的关系。
  • 主观类的毛病,在只注意到自己所受的音乐影响,而致忽略音乐本身的形式。这种态度不是欣赏的,因为他没有在艺术和实际人生中维持一种适当的距离。性格类的审美程度比其他三类都较高,因为他们一方面没有联想类和主观类忽略音乐本身的毛病,同时又不像客观类因过重音乐形式而不能发生情感的共鸣。只有性格类才能达到美感经验中物我同一的境界。
  • 五、与音乐所引起意象这件事实密切相关的还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着色的听觉”(color hearing)。
  • 法国象征派诗人尝根据这种现象发挥为“感通说”(correspondance)。依他们看,自然界中声色形象虽似各不相谋,其实是遥相呼应的,由视觉得来的印象往往可以和听觉得来的印象相感通,所以某一种颜色可以象征某一种形象或是某一种音调。
  • C大调 纯粹坚决的情调,纯洁,果断,沉毅,宗教热。G大调 真挚的信仰,平静的爱情,田园风味,带有若干谐趣,为少年所最爱听。G小调 有时忧愁,有时欣喜。A大调 自信,希望,和悦,最能表现真挚的情感。A小调 女子的柔情,北欧民族的伤感和虔敬心。B大调 用时甚少,极嘹亮,表现勇敢、豪爽、骄傲。B小调 调甚悲哀,表现恬静的期望。升F大调 极嘹亮,柔和,丰富。升F小调 阴沉,神秘,热情。降A大调 梦境的情感。F大调 和悦,微带悔悼,宜于表现宗教的情感。F小调 悲愁。
  • 音乐的好坏以其所表现的感情深浅为准。这种学说在中国从来没有人置疑过。《乐记》中有一段话把这个道理说得最透辟:“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
  • “严格地说,凡美都无所为,因为它除形式之外即别无所有。形式尽管可以有用场,可是就其为形式而言,自身以外实别无目的。如果审美能引起快感,这是影响,和美的本身不是一件事。我示人以美时,目的尽管在引起他的快感,但是这个目的与美的本身却不相干。美纵然不能引起任何情感,纵使没有人去看它,它却仍不失其为美。换句话说,美虽是为给观者以愉快而存在的,至其可否存在却不依赖它能否给人以愉快。”
  • 门德尔松说:“如果你问我在制某乐谱时心里所想的是什么,我只能说,那恰是该谱制成时的形样。……”从此可知音乐本身以外的观念和情感都非必要了——至少在门德尔松是如此。舒曼对于在音乐中寻文字的意义之意见,可从下面的话看出:“批评家们老是想知道音乐家自己所无法用文字说出的东西,他们对于所谈的东西往往连十分之一也没有懂得。天!将来有一天人们不再问我们在神圣的作品之后隐寓什么意义么?把第五阶辨别出来罢,别再来扰我们的安宁!”
  • 从此可知语言和音乐是两件事,语言有意义,了解语言就是了解它的意义;音乐无意义,要欣赏它,只要能觉得它的音调和谐就够了。
  • 我们在分析美感经验时已详细说过,一切艺术都是抒情的表现,都是实质和形式婚媾后所产的宁馨儿,有实质而无形式则粗疏,有形式而无实质则空洞,音乐自然也不能跳开这个公例,离开情感,单靠形式而存在
  • 。音乐只能表现这种普遍的抽象的情调,却不能表现特殊的具体的情思。由普遍的抽象的情调而引起特殊的具体的情思,这是由全体到部分的联想。一般人因为听某种乐调起某种特殊的情感或意象,便以为该种乐调就是表现该种特殊的情感或意象,这是陷于以偏概全的误谬,